2022年是中国新闻社成立70周年。1952年,新中国刚诞生3年,百废待兴,共和国缔造者们在此时创建了中国新闻社。
70年无一日中断发稿
筹备成立中国新闻社,从提出动议到正式成立,历时将近一年。
1951年10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廖承志最初提出动议;
1952年5月,中央有关部门开会研究这一议题并做出决定;
9月14日,员工队伍初步组建完成;
10月1日,开始对外播发新闻,至今70年无一日中断发稿。
创建中国新闻社是为了开展海外华侨服务,具体地说,是为了向华侨报刊提供新闻服务。当时海外华侨约1200万,散居在五大洲,其中绝大多数旅居东南亚的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泰国、缅甸等国家和地区,其次是北美和欧洲。
从1815年《察世俗每月统记传》在马六甲诞生开始,华文报刊生生灭灭。到20世纪末,大约出现过数千种规模不等的华文报刊。
1949年出版的海外华文报纸有97家,其中印度尼西亚28家,缅甸6家,印度2家,泰国7家,越南10家,菲律宾4家,美国12家(日报9家、周报3家),加拿大4家,夏威夷2家,古巴3家,英国2家,非洲2家。
由于旧中国的贫穷落后,广大侨民寄人篱下,自叹是“海外孤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海外孤儿有了娘”。
从47个开始
廖承志最初提出设立中国新闻社的动议,并负责中国新闻社的具体筹备工作。作为革命家的廖承志,多才多艺,是党内优秀的宣传家,有丰富的新闻工作实践经验,是延安时期新华社创始人之一,十分熟悉通讯社的组织架构和运作。
1952年9月14日,是中国新闻社历史上值得纪念的一天,也可以认为是中国新闻社诞生的纪念日。这一天,44岁的廖承志风华正茂,他来到北新桥三条一号“海棠院”,出席建立中国新闻社的筹备会议并发表讲话。
▲华侨大学秋中湖畔的廖承志塑像 中新社记者 傅丹丹 摄这次会议被认为是中国新闻社的成立大会,参加会议的共有47人,因此廖承志这篇讲话被命名为《从47个开始》。他说:“现在,你们有47个人,这在开头已经不算太少了。新华社起家的时候,才5个人嘛!”
怎样办好中国新闻社?廖承志在讲话中发出“打破关门主义,反对教条主义”的号召。他特别强调,报道要“群众化一些”,调子要低一些。
最初播发口语记录新闻
中国新闻社是通讯社,服务对象是海外报纸。当时的发稿手段是通过电台广播记录新闻方式向用户提供新闻稿,报纸编辑记录下来选用。1952年9月22日,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帮助下,中国新闻社使用“中国新闻广播电台”呼号,以普通话记录新闻形式向国外试播记录新闻稿。
1952年9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中国新闻社理事会成员33人名单和电台播音时间、频率的消息。
当年10月1日,“中国新闻广播电台”正式播音。这天播发的新闻共有10多篇,约10000字。中国新闻社成立后的第一篇广播新闻稿是:《首都纪念国庆节举行隆重阅兵式》。
当时每天发稿一半用记录新闻播出,一半用文字印发。开始,记录新闻和文字稿单独印制发行,后来合印为《中国新闻》新闻稿发行。记录新闻是时效性强的报道,文字稿属于通讯和特约稿件。
“中国新闻广播电台”播发口语记录新闻,向香港、雅加达、吉隆坡、加尔各答、仰光、西贡、檀香山和墨尔本八个定点地区广播。三天后,即10月4日起,印度尼西亚、缅甸、泰国和香港华文报刊陆续刊登中国新闻社播发的新闻。
调集众多海外华侨报人
1952年12月,中国新闻社正式组成领导班子,确定中新社组织领导人和组织机构:理事会和社务合一制,社长为理事会召集人。首任社长是金仲华。
中国新闻社成立不久,相继调来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老同志、老新闻工作者;调来一批海外华侨报人,有的做过海外华文报刊的主笔、总主笔,有的做过海外华文报刊的社论撰稿人。一家传媒机构调集如此众多的海外华侨报人,这在新中国传媒发展史上是相当独特的历史现象。
他们熟悉海外华侨的心态,具有丰富的华文报刊工作经验,坚持贯彻“爱国主义”报道方针,在实践中形成中新社独特的报道风格,为“中新风格”的形成做出了历史贡献,值得一代又一代中新社人珍惜与传扬。
▲2019年10月12日上午9时,中国新闻社主办的第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开幕。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70年来,中国新闻社和伟大的祖国一起进步成长,期间经过几次再创业,已经成为在海外华人社会、在国际上有着重要影响力的新闻文化机构。
70年来,中新社人始终不忘中央建立中新社的初衷,不忘廖承志对中新社的定位要求,创造出在新闻界独树一帜的“中新风格”,走向了新闻方阵的最前排,并伴随时代进步不断丰富和发展其内涵,在漫长岁月的不同时期,中国新闻社一直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
▲中新社人大组记者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会进行报道 中新社记者 魏晞 摄作者:郭招金(中新社原社长)
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